咨询内容: 企业有零申报的情况,是否会影响评价为A级纳税人? 回复内容: 尊敬的纳税人,您好!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,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,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:
(一)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;
(二)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;
(三)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、负申报的;
(四)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并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核算,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。
正常原因是指:季节性生产经营、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。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。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。
因此,若企业有由于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的情况,则纳税信用不能评为A级。
参照依据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 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) 欢迎您再次提问,如有疑问详询12366。 部门: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:2017-12-20 09:0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