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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转让股权时,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哪些?
发布日期:2017-12-18来源:网站留言浏览次数:

咨询内容:

个人转让股权时,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哪些?

回复内容:

尊敬的纳税人,您好!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,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: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: (一)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; (二)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; (三)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; (四)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。 参照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 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), 欢迎您再次提问,如有疑问详询12366。

部门: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:2017-12-18 10:27

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,不作为执法依据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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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:2017-12-18 10:27:55